张忠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问题、新农村建设问题及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研究。
1949-2007: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58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城市化,实行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体制,开始了最初的经济起飞。1952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50多美元,工业产值份额不足10%,农业就业份额高达83.5%,各项改革与发展中所需的发展要素和资源大多由农村提供。在此基础上,我国逐步走向了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
半个多世纪的改革和发展中,农业为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农业自身的发展也经历了一段痛苦的过程。本世纪初,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基本建成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我国也进入了逐步消除城乡差别,转换城乡二元经济增长方式,加速二元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转变的新时期。
1949-1977年:
向工业倾斜三业低水平积累
新中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前。我国在宏观上采取了强化工业化的资金分配政策,通过隐蔽形式从农业取走了大量资金,农业发展失去正常的资金来源,处于低水平积累状态。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整体向工业倾斜,对农业“多取”“少予”。
据测算,从1954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对农业不等价交换方式取得资金5100亿元。农业部门的大量收入通过间接分配形式转出后,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国民收入的份额相应缩小,生产经营成果出现了一定的假相。从国家对农业直接、间接两种分配形式看,这一阶段农业国民收入的分配表现为净流出,农业部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金约4500亿元(价格分配5100元 税收分配978元-支农支出1577元),平均每年155亿元。
虽然如此,由于当时以行政调控为主的体制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力和定向投放的硬性控制力,农业长期投入资金还是相对稳定的和有保障的。加上坚持数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积累形式的投入,如果不从一个时点,而从一个时期观察,累积起来的农业资金积累仍然是一笔可观的财力。而且,这一阶段国家扶持的支农工业体系也初具规模。因此,这些累积的效应还是初步建立了我国农业的物质生产技术基础。这不仅对这一阶段的农业生产起了显著作用,也为后来的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粮棉油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目前看来,这种向工业倾斜的政策,从全局和整体来看是必要和有效的,但沿袭时间过长,会使本来就落后的农业因长期价值补偿不足而失去自身发展的活力,也使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得不到应有的改善。
国民经济运行状态:低积累、低消费、低保障。
农业的积累分国家税收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积累两部分。这段时期里,两项积累之和为2580亿元,占同期农业国民收入总额的14.95%,年均积累88.9亿元,人均积累14.5元。无论从积累比例还是人均积累额来看都比较低。
低积累是建立在低收入和低消费基础上的。农村国民收入非常低,按人口平均计算,1950年为62.3元,1952年为69.2元,1957年为77.6元,1965年为105.6元,1978年为131.5元。农民的消费水平也相当低,1952年人均62元,1957年79元,1965年100元,1978年132元,各年的消费额中,自给性消费均占一半以上。积累与消费的矛盾相当突出,很难兼顾。
如果按可比价格计算,这段时期农民消费水平每年平均只增长2.2%,这同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4.96%的速度是不相对称的。
农村发展资金积累和无价值劳动积累形成互补。
资金积累与劳动积累的互补,是我国农业资金投入的特色。1979年以前,农业资金积累从整体上讲是低水平的。但国家动员和组织农村大量劳动力从事农田水利建设,通过劳动积累弥补了资金累计的不足。我国土地资源较少,农业人口多,劳力相对过剩,充分利用劳动积累的优势是一种积极的选择,这种积累非常可观。据估算,从1950年到1978年的29年间,累计有效劳动积累折价在1000亿元以上。长年坚持的劳动积累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农业基建工程量。
1978-2002年:
工业化加速增长三农发展后劲不足
改革开放之后,世纪之交。农村各项改革不断进行,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乡镇企业成为重要支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兴起。
改革中,农村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这一时期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质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1978年到1982年是农村改革的艰难起步阶段。重点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调整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将原来的“工分制”调整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这段时期粮食总产由4000亿斤增加到8000亿斤,创造了以世界7%的土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的奇迹。
从1982年到1985年,农村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国家废除“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区政府,确立了“乡政村治”二元基层治理体制新模式,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
从1985年到1988年,改革的重点是鼓励农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经济,确立农户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取消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建设小城镇等。1988年到2002年,农村改革曲折、缓慢发展,出现了“三农发展要素缺乏症”,农村改革的步子明显放慢。工业化加速发展和城市化扩张大规模地占用农村土地;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工业化得以雇佣廉价的劳动力;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每年各种金融机构抽走农村大量资金;农业生产要素加快向城镇转移,为城镇化作出巨大贡献。
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 。
这20多年,我国抓住了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农民大力兴办乡镇企业,走出了一条依托市场集聚、自我积累与扩张的路子,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国家创造了将近一半的产值,上交的利税占国家税收总量的1/5以上,转移和吸纳了一亿多农村劳动力就业或创业。
1984-1988年,乡镇企业起步,“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家庭作坊和小型工业纷纷出现,苏南、温州等模式闪亮登场。1989-1991年,乡镇企业在整顿中提高,“贴牌生产”、“三来一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吸纳了大量劳动力。1992-1996年是乡镇企业的第二个发展高潮,各地创造了“五个轮子一起转”,“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集群成长模式。1996-1997年,乡镇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始了转制和调整重组,东部沿海地区乡镇企业推进合纵连横、兼并组合、优化升级,生产由分散加工向园区集群加工,由贴牌向自主品牌转变。1998-2003年,“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推进了国内产业梯队转移,国内企业借助对国外生产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和创新,农村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融合和对接,实现了由国际产业链的加工车间向世界工厂转变,上万种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产品走出国门,农村工业实现了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革命性转变。
打破铁饭碗,农民工大量增加。
改革开放后,城镇建设改革了用工制度,打破了铁饭碗,出现了三次大的民工潮。数字显示,外出流动打工的农民工从70年代的几百万上升到80年代的三千万再到90年代的八千万,21世纪初达到1.3亿,成为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
根据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在38个县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调查,目前农村劳动力的27%通过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就业,其中包括亦工亦农的半转移人员,外出(出县)就业6个月以上的占农村劳力占22%,“留在农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力的51%。但据各县市测算,留在农业的劳力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农村电网、道路、建材市场的大幅度增加,就业结构出现多元特点。
剩余劳动力涌向小城镇,新型小城镇发展迅速。
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大批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附近的小城镇从事第三产业,加快了新型小城镇和部分小城市的创业历程。
1984年,中国政府放宽了建制镇的标准,有力推动了小城镇的发展。在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人口密度高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浙江东南等地,小城镇发展速度普遍较快。截至2002年底,中国已有建制镇20600个,常驻人口2.75亿,占全国人口的22%,农村人口的32%。中国小城镇的分布,从数量上讲,东部地带占总数的45%,中部地带占31%,西部地带占24%。
新农村行政区划转型,城镇化进程加快。
“撤并乡镇村”行政区划的动态调整中,城、镇数量增加,县乡村数量减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测算,从1978年到2005年底的27年间,我国地级市数量从99个增加到283个,县级市数量从91个增加到374个,镇的数量从2176个增加到19522个,其中城镇新社区规模扩大到6152万个,主要来源是大量的村庄归并到城市社区。
同时,县的数量由2138个减少到1636个;1984年乡的数量最高,为85290个,2005年减少为15951个,减幅81.3%;1991年村民委员会的数量最高,100.9万个,2005年减少到640,139个,减幅36.6%。村民小组也由1980年的566.2万个减少到2005年的490.5万个,年平均减少10.87万个。按户籍统计,农户的数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增加的趋势,从1986年的1.96亿户增加到2005年的2.52亿户,但是除去流动打工的3000-5000万农户后,实际上也呈减少的趋势。
对农民“多取”“少予”,三农发展后劲不足。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确立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国家资金分配政策实行了重大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不利于农业的局面有所改观。但是宏观分配政策和改革措施仍然不够完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和积累机制也没有建立。因此,农业资金投入问题仍然严重。
2000年与1979年相比,财政支农支出虽由174.19亿元增加到1243亿元,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由13.7%降为8.3%。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大量流失,使农民的储蓄不能用于农业,1979-2000年期间,农村信用社的准备金和税费累计流出农村每年达8000亿元以上。
而且,由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村储蓄资金政策性流失、土地资源直接收益流失(廉价和无偿使用的土地)、劳动力价值流失(低价和无偿的劳动)和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及名目繁多的摊派,1979-2000年间,农民付出了近20万亿元的代价。特别是在国家支农支出中,农村教育、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投入严重不足,这都直接影响了农业发展的后劲。
新型社区兴起,缓解城镇就业压力。
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村,加快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城镇化的过程中,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市、中心镇,主要承担着把大批农村成建制地转化为城镇社区,把农民变为市民的艰巨任务。但仅仅依靠它们还不能完全解决农村人口的转移和就业压力。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5%至60%,届时还有6-7亿多农民,农村的安置任务十分繁重。
2000年以来我国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归并自然村,撤乡并镇,撤县建市。为解决农村人口转移和就业压力,江苏省、四川省、浙江省等地创建了具有现代化功能的农村新型社区,集居住、生活、休闲、购物、物业管理于一体。
农村新型社区的发展有效承载了城乡转型过程凸现的各种矛盾和挑战,有助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有效延伸,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就业机会等。
2003-今天:工业化进入中期“多予、少取、放活”发展三农
21世纪以来。工业化成熟推进,中央连续出台多个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惠农政策,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初见成效,农民奔小康的速度提升,我国在国际上农业大国的地位基本确立。
随着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我国也进入了由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换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连续下发五个“一号文件”,作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
在“多予”上,我国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3917亿元,2008年中央支农资金将达到4318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制度,开创了直接补贴农民的先河;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推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推广,减轻了农民看病就医的负担;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少取”上,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结束了2600多年我国农民种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
在“放活”上,农村综合改革步伐加快,“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权改革进展顺利,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进一步放开,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构筑了农民基本生活的一道保障线;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加强,推动了城乡平等就业的进程;各地积极扶持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和定居,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环境,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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